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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通知
2024年06月15日 11:54  点击:[]

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通知

各单位:

吉林省教育厅刚下发了《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筹备工作的通知》,其中:分配给全省中省直属高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名额4个、全国模范教师推荐名额5个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个,要求6月21日(星期五)前上报推荐材料,每个中省直属高校限报1个先进集体和1个先进个人(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)。现按照《吉林省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方案》(附件1),就我校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1.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”的评选范围:学校内设二级机构。

2.“全国模范教师”的评选范围:各级各类专任教师,即具有教师资格、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。

3.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”的评选范围:各级各类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等。

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,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,可以参评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,重视思想政治工作,凝心聚力,廉洁奉公,规范管理,锐意进取,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,不断增强办学实力,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,并具备下列条件的,可推荐作为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”:

1.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:坚持面向全体学生,认真实施素质教育,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具有良好校风、教风和学风,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育人文化,享有良好社会声誉,办学实绩卓越,起到引领示范作用。

2.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:坚持面向市场、服务发展、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,注重德技并修、工学结合,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深入推进育人方式、办学模式、管理体制、保障机制改革,办学实绩卓著,具有表率作用。

3.高等学校二级机构: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,积极推进“三全育人”,教风好、学风正、教学科研质量高,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、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、成绩突出,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、创新团队;在党建工作、人才队伍建设、教学管理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招生就业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、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。

(二)全国模范教师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忠诚热爱教育事业,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求真务实、爱岗敬业、传播知识、塑造新人,充分展现新时代“四有”好老师的光荣形象,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,并具备下列条件的,可推荐作为“全国模范教师”: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,师德高尚,为人师表,行为世范;

2.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,注重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,守好一段渠、种好责任田,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;

3.坚守教育教学一线,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,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围绕教材、教法不断改革,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,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,在教学改革、教材建设、实验(实训)室建设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,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;

4.积极实施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敬重学问、关爱学生,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,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;

5.在教育教学研究、科学研究、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,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。

(三)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,忠诚热爱教育事业,牢记使命责任,勇于担当作为,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,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,并具备下列条件的,可推荐作为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”: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以德立身,信念坚定,品德高尚,堪称楷模;

2.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,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,注重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,守好一段渠、种好责任田;

3.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,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,坚持改革创新,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、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越贡献;

4.工作作风优良,廉政勤政,办事公道,工作业绩突出,爱岗敬业,甘于奉献,敢于负责,勇于担当,善于作为,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,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;

5.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,勤勉尽责,忠于职守,在本单位建设、管理、服务、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。

三、评选推荐程序

1.按照评选条件,由本人申报,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,须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。

2.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。

上报材料及要求:

上报材料包括:《推荐对象汇总表》(附件2)、证明材料册、推荐对象主要事迹(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、综合表现、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,内容准确真实,语言规范流畅,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),所有材料仅上交电子版,待评审通过后再上交纸质版。

上报材料截止时间:617日下午16:00时

上报材料方式:企业微信发送给人力资源保障处司良。

3.学校以适当形式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遴选、公示、学校推荐等程序。

其他未尽事宜按照《吉林省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方案》执行。

特殊提示:由于时间紧、任务重,请各部门、单位第一时间部署安排推荐工作,第一时间将通知传达到相关教师(含学科归属在本单位,工作岗位在机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)。由此给大家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。

联系人:司良;

联系电话:13904317490;

附件:1.吉林省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方案

    2.推荐对象汇总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人力资源保障处 2024年6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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